
外观专利侵权诉讼中,即便专利本身经过无效程序维持有效,也不等于市面上同类产品就必然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同时,其他地区法院的同类案件判决,也不能直接推定本案产品构成侵权。本期一起回顾由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律师团队代理被告应诉按摩器具外观专利侵权案件。二审法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认定被诉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多处显著视觉区别,二者不构成近似,驳回对方全部上诉,维持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帮助企业彻底摆脱专利侵权追责。
✅ 案件编号:(2023) 粤民终 4337 号
✅ 审理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程序)
✅ 代理律所: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
✅ 承办律师:薛金波、龚思羽
✅ 案件结果:二审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被诉产品未落入涉案外观专利权保护范围,被告无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全部侵权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承担。
本案专利为按摩擀筋棒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历经多轮无效宣告程序,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利稳定。权利人取证发现市场流通一款同类按摩棒产品,遂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主张制造销售方构成专利侵权,要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模具、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一审法院经比对,认定被诉产品与涉案专利在整体造型、凹槽形态、按摩体结构等显著位置存在明显区别,整体视觉效果不一样,不构成近似,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专利权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二审提交外省多份同类案件判决书作为新证据,主张参照外地裁判,应当认定本案产品构成专利侵权。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律师团队代理原审被告参与二审应诉。
侵权比对认定:被诉按摩棒产品与涉案专利均属于同类产品,二者的差异点是否属于一般消费者容易关注的显著部位;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下,是否构成外观近似、被诉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在先类案对外地判决的效力:其他省份法院针对同款专利的侵权判决,能否直接作为本案认定侵权成立的依据。
裁判逻辑边界:涉案专利虽经无效程序维持有效,是否可以直接推定市面上同类产品就必然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
接受二审委托后,薛金波律师团队针对二审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与新提交的外地判例证据,制定应诉代理策略:
严格按照外观专利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一般消费者视角” 的裁判标准,梳理固定多项实质性区别:产品整体轮廓造型不同、外侧凹槽形态不一样、按摩凸起部件的形体存在明显差异。上述区别处于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观察到的显著位置,会带来完全不同的整体视觉效果,二者不构成近似,产品未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向二审法庭阐明:不同案件的被诉侵权产品实物不完全相同,其他地域法院的个案判决,仅针对对应案件的物证,不具备对本案的当然约束力,不能直接照搬外地判决结论来推定本案构成侵权,个案需要结合本案实物单独比对判断。
向法庭释明:专利经过无效宣告维持有效,代表的是专利本身符合授权条件;专利有效不等于所有同类功能产品都会落入其保护范围,侵权判断依旧必须回归本案被诉产品与专利图片的外观比对。
一审已经完整完成实物比对、事实查明。代理律师重点论证一审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无误,一审裁判应当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二审驳回全部上诉。
本案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外观专利二审应诉案件,揭示两个实务误区:第一,专利被维持有效 ≠ 同类产品一定侵权;第二,外地同类案件判决,不能直接套用到本案,每一起专利侵权案件,都要结合本案实物独立做外观比对。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律师团队,在二审阶段抓住案件核心比对要点,有理有据反驳对方拿外地判例推导本案侵权的诉讼思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核心抗辩观点,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不用承担任何侵权赔偿责任,帮助企业化解专利诉讼风险。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深耕专利侵权诉讼应诉、专利无效抗辩、专利取证固证、商标维权、著作权维权全链条知识产权业务,可为家居、个护、五金、制造类企业提供专利诉讼应对、侵权风险分析、知识产权风险排查等专业法律服务。
附判决书(部分):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执业律师,兼具专利代理师与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 行业稀缺三重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五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代理的案件数量名列行业前列,尤其注重案件处理质量,擅长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处理案件,具备高超的翻案逆转能力,多件案件获最高院、省法院翻盘,全国及华南地区知名实战派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同时精通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商标纠纷及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兼顾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与战略咨询。
黄丽
huangli@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黄丽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资深专利律师。自执业以来,独立处理过几百件各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每年参与处理的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超过一百件,常年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具备深厚的知识产权法理论功底与丰富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经验。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域名争议、商业秘密诉讼等案件。民事纠纷,专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经济商事纠纷、强制执行案件,擅长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欠款追偿、终本案件恢复执行、财产查控、执行异议复议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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