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薛金波律师,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010349186)兼执业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号:44107168188.9)、商标代理人。薛律师拥有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及文学、工学双学士学位,具备法律与技术的复合背景,执业已超过十五年,是业内少见的“双证”资深专家。他不仅是精通知识产权诉讼的战略家,更是一位在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屡次实现案件逆转的实战派律师。
薛金波律师籍贯江苏省,于兰州大学法学院在读期间获“兰州大学三好研究生”荣誉,并以423分的高分(地级市第三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曾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薛金波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尤其精于复杂、疑难的专利争议解决。其核心优势体现在:
1. 攻防兼备的全能经验:不仅擅长为专利权人发起维权诉讼,更尤为精通代理被告应对专利侵权指控,善于从“攻防”两个视角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年均处理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超百件。
2. 高超的“翻案”与逆转能力: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上表现突出,多次在再审、二审程序中,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成功说服最高人民法院及高级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实现案件结果的彻底逆转。
3. 卓越的专利无效宣告战绩: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经验丰富,多次成功将涉诉的核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全部权利要求宣告无效,从根本上化解客户侵权风险,其中不乏接手前人多次无效均未成功的“硬骨头”案件并最终取胜的经典案例。
4. 深谙裁判尺度:经常在最高人民法院、各知识产权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庭,熟悉各级司法和行政机关的法律适用标准与裁判思路,能精准预判案件走向。
薛金波律师以大量成功案例奠定了其在华南乃至全国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领先地位,其专业能力获得第三方数据权威认可:
• 数量领先:根据权威知识产权数据机构“知产宝”截至2020年5月的统计,薛金波律师在广东省内代理的专利侵权案件数量排名第1。
• 质量标杆:在“2019中国专利诉讼实务研讨会”发布的行业报告中(基于2014-2018年11303份裁判文书分析),薛金波律师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大知识产权法院的专利案件律师代理量排名全国第2。
以下案例(均可通过链接点击查看法律文书)完整展现了薛金波律师在专利诉讼与无效领域的深度、广度与卓越战绩。
(2023)最高法民再182号 周某与中山市某照明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代理再审申请人周某,在无新证据情况下,主张原审合法来源抗辩认定错误,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支持并改判。
(2013)民申字第1283号 上海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代理再审申请人上海某公司,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中止执行,为后续系列案和解奠定基础。
(2024)湘民终15号 何某与彭某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代理上诉人何某,在无新证据情况下,二审成功撤销一审以“取证不合法”为由驳回诉请的判决,改判侵权成立并赔偿。
(2024)冀民终807号 何某与廊坊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代理上诉人何某,二审成功撤销一审以“现有设计”为由驳回诉请的判决,改判侵权成立并赔偿。
(2023)粤民终5516号 梁某与中山市某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代理上诉人梁某,在无新证据情况下,二审成功撤销一审以“未落入保护范围”为由驳回诉请的判决,改判侵权成立并赔偿。
(2022)粤民终1124号 何某与广州某照明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代理上诉人何某,在无新证据情况下,二审成功撤销一审以“未落入保护范围”为由驳回诉请的判决,改判侵权成立并赔偿。
(2017)京行终5622号 广州市某汽车精品有限公司与某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代理上诉人(无效请求人),在无新证据情况下,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24)粤73行初7号 广东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门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服行政裁决决定纠纷案:代理原告(行政阶段被请求人),一审法院认定原告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判决撤销被诉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2021)粤73知民初1312号 赵某与东莞市某鞋材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代理原告赵某,主张被告侵害方法发明专利,恶意侵权,一审判令被告赔偿50万元,二审调解结案。
(2025)最高法知民终49、173号 江门市某照明有限公司等与中山市某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两案:代理两案原告,一审均判令被告赔偿10万元/案,二审维持原判。
(2025)粤73知民初2023号 广州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与深圳某户外装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代理两被告,主张不侵权抗辩,一审成功驳回原告50万元索赔(已生效)。
(2024)沪民终682号 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与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代理两被告,主张商品类别不同、设计未落入保护范围,一、二审均成功驳回原告100万元索赔。
(2023)粤民终1155号 东莞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与某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代理两被告,主张商品类别不同、系现有设计,一、二审均成功驳回原告100万元索赔。
(2022)最高法知民终2656号 深圳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等与深圳市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代理两被告,主张不侵权抗辩,一、二审均成功驳回原告100万元索赔。
4W101128 河北某门窗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vs. 江某:作为请求人代理人,成功将涉案发明专利全部权利要求宣告无效。
4W102887 广州市某汽车精品有限公司 vs. 某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请求人代理人,成功将涉案发明专利全部权利要求宣告无效,终结关联侵权诉讼。
4W119234 中山市某光学有限公司 vs. 某公司(境外):作为请求人代理人,成功将涉案发明专利全部权利要求宣告无效,终结关联侵权诉讼。
4W120163 中山市某光学有限公司 vs. 某两合公司(境外):作为请求人代理人,经两轮无效,成功将涉案发明专利全部权利要求宣告无效,终结关联侵权诉讼。
5W112229 中山市古镇某灯饰门市部 vs. 中山市某灯饰厂有限公司:作为请求人代理人,经两轮无效,成功将对方核心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权利要求宣告无效,终结数十件关联系列案。
5W138507 广州某照明有限公司 vs. 广州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请求人代理人,在前人两次无效未果后,第三次提起无效,成功将对方核心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权利要求宣告无效。
6W126729 刘某 vs. 中山市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请求人代理人,在前人四次无效未果后,第五次提起无效,成功将对方核心外观设计专利全部权利要求宣告无效,终结数十件关联系列案。
(2016)京73行初570号 郑某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复审行政案:代理商标权人郑某,通过行政诉讼,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决定,最终挽回注册商标权。
(2013)苏中知民初字第0242号 深圳市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与袁某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苏州中院典型案例):代理两原告,起诉被告侵害技术秘密,一审判令被告赔偿30万元(生效)。
(2018)粤73民终54号 熊某与广州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代理原告熊某,一审部分支持诉请,二审维持原判,成功解除合同并获退款。
(2023)粤19民终2684号 洪某与东莞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代理上诉人洪某,二审成功撤销一审驳回诉请的判决,改判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
· 专利侵权诉讼(原/被告)
· 专利无效宣告行政程序及后续诉讼
· 专利行政查处与应对
· 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诉讼
· 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与风险防控
薛金波律师坚信,专业是应对复杂法律挑战的唯一路径。他带领的至专律师团队,始终以“专业、专注、专利”为宗旨,致力于通过前瞻性的策略布局和极致的庭审实战,为客户赢得关键战役,守护创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