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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至专律所|薛金波律师团队代理车载香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一审胜诉
    2026/9/10 13:17:09

    消费类车载香薰品类市场竞争激烈,专利维权当中经常遇到两类典型抗辩:经销商提合法来源抗辩、生产方拿在后专利、著作权登记证书进行不侵权抗辩。在后授权的专利、著作权登记,不能否定在先已经生效的专利权。近期,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律师团队代理权利人提起外观专利侵权诉讼,庭审中逐一击破两被告的抗辩理由,法院认定两家被告均构成专利侵权,分别判令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维护客户的车载香薰产品外观创新成果。


    一、案件信息

    案件编号:(2026) 粤 73 民初 3672 号

    审理机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委托方:广东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告)

    代理方: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

    案件结果:法院判令两家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涉案外观专利权的行为;销售端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生产制造端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二、案件背景

    本案专利属于车载香薰杯架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按时缴纳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确认不存在授权缺陷,专利权利稳定。权利人调查发现,市场上存在两家市场主体分别实施侵权行为:一家为生产制造企业,实施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另一家电商平台商家,在平台开设店铺实施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代理律师通过公证、可信时间戳完成网页固证、线上购买公证取证,固定产品实物、店铺宣传页面、交易记录等全套证据,将制造方、销售方共同列为被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庭审阶段,销售端被告提出合法来源抗辩生产制造被告提交在后申请的外观专利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主张享有权利、不构成侵权。本案全部被告均委托律师出庭应诉,双方围绕各项抗辩展开激烈庭审对抗。


    三、案件争议点

    1. 侵权比对认定:被诉产品与涉案专利仅存在局部细微差别,是否构成近似,被诉产品是否落入在先外观专利保护范围。

    2. 销售方合法来源抗辩能否成立:销售被告提交聊天记录、销货单据,是否可以达到专利法意义上合法来源抗辩的证明标准,能否免除赔偿责任。

    3. 在后权利抗辩效力:制造方提交申请日晚于本案专利的外观专利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否可以对抗在先有效专利权,实现不侵权抗辩。

    4. 赔偿金额裁量:在实际损失、侵权获利难以举证的前提下,区分制造者、销售者不同侵权情节,如何确定各自赔偿金额,合理开支如何支持。


    四、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薛金波律师团队针对本案双被告、多重抗辩的案件特点制定完整代理策略:

    1 夯实权属与侵权取证证据

    整理专利证书、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专利稳定有效;提交公证书、可信时间戳、公证封存实物,完整固定许诺销售、销售、产品溯源指向制造企业的全套证据,锁定制造方、销售方各自实施的侵权行为。

    2 外观比对论证侵权成立

    立足于一般消费者视角,按照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原则比对公证实物和专利视图。论述二者整体外形设计高度一致,仅局部属于细微变化,不会改变产品整体视觉效果,被诉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

    3 质证击破销售被告合法来源抗辩

    针对销售方主张的合法来源,代理律师重点质证:被告提交的销货单据、转账记录主体信息、金额、主体身份无法相互对应,证据链条断裂,达不到合法来源抗辩法定证明标准,因此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销售方依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 驳斥 “在后专利、著作权对抗在先专利” 抗辩

    向法庭明确释明裁判规则:在后取得的外观专利、著作权登记,不能对抗申请日在先的有效专利权。制造方所持专利、版权登记申请时间均晚于我方专利,不能作为不侵权的抗辩理由,制造方制造销售行为构成侵权。

    5 区分主体情节,合理主张赔偿

    结合制造、销售不同主体的侵权行为性质、侵权情节,区分两被告的责任大小,申请法院适用法定赔偿,同时主张维权取证、公证等合理开支一并计入赔偿范围。


    五、案件总结

    本案是消费车载产品专利维权典型案例,和缺席审理案件不同,两被告均委托律师出庭,同时抛出两大抗辩武器:合法来源抗辩、在后专利 / 著作权不侵权抗辩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律师庭审中对被告全部抗辩逐项质证、逐条反驳。法院全部采纳我方核心意见,认定制造方、销售方均构成专利侵权,分别判决停止侵权、承担对应赔偿责任。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长期深耕专利侵权诉讼、专利取证固证、专利无效抗辩、商标维权、著作权维权全链条知识产权业务,可为车载用品、家居、服饰照明等行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侵权分析、风险排查等专业法律服务。

    附判决书(部分):


    1. 图片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执业律师,兼具专利代理师与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 行业稀缺三重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五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代理的案件数量名列行业前列,尤其注重案件处理质量,擅长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处理案件,具备高超的翻案逆转能力,多件案件获最高院、省法院翻盘,全国及华南地区知名实战派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同时精通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商标纠纷及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兼顾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与战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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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丽

    huangli@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黄丽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资深专利律师。自执业以来,独立处理过几百件各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每年参与处理的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超过一百件,常年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具备深厚的知识产权法理论功底与丰富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经验。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域名争议、商业秘密诉讼等案件。民事纠纷,专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经济商事纠纷、强制执行案件,擅长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欠款追偿、终本案件恢复执行、财产查控、执行异议复议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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