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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至专律所|薛金波、黄丽律师代理 LED 模组结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胜诉
    2026/8/20 9:26:59

    实用新型专利是照明行业企业常用的知识产权武器,但授权不代表专利稳定有效。在照明领域专利确权对抗案件中,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黄丽律师接受委托,针对一件 LED 模组结构实用新型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通过深度技术拆解、筛选在先对比文件、严密的创造性论证,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审查决定,宣告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充分维护委托人市场竞争权益,彰显律所在专利无效确权领域的专业办案实力。


    一、案件信息

    • 案号5W137759

    • 审理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 案由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 委托方广东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方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 薛金波律师、黄丽律师

    •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 案件结果宣告涉案 LED 模组结构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案件背景

    照明行业内,LED 模组结构类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广泛,经常被用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打击同业竞争者。委托人面临涉案专利带来的市场竞争阻碍,为消除该专利带来的法律风险,委托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将该专利全部权利要求予以无效。

    涉案专利授权公告包含 10 项权利要求,专利文件记载其旨在解决 LED 模组拆卸维修不便、密封减震的技术问题,保护包含散热器、LED 发光板、透镜、压框、密封条等构件的 LED 模组结构。我方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对涉案专利全部权利要求、说明书进行完整研读,开展现有技术检索,整理多份在先专利文献作为对比证据,正式提交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本案并组织口头审理,双方代理人均出席口审充分陈述意见。


    三、案件争议点

    本案核心争议聚焦涉案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权利要求是否符合《专利法》第 22 条第 3 款创造性规定

    1. 专利权人主张,涉案专利通过特殊的组件装配结构,实现模组便于拆卸维修、密封减震的技术效果,各权利要求具备实质性特点与进步,应当维持专利权全部有效。

    2. 我方代理观点:涉案专利全部 10 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均可被多份在先公开专利文献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所覆盖;区别技术特征或是已经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或是照明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属于显而易见,不具备实用新型专利所要求的创造性,应当宣告全部权利要求无效。

    合议组重点审查:各权利要求区别技术特征是否被现有技术公开;相关技术特征是否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现有技术结合之后是否能够得到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


    四、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之后,薛金波、黄丽律师组建专项知产办案团队,确立完整代理策略:

    1. 完整拆解技术方案,锁定权利要求边界。逐条解析涉案专利 10 项权利要求,拆分散热器、LED 发光板、透镜、压框、密封条等每一项技术特征,厘清专利所要实现的技术效果,找准专利与现有技术之间的对比基点。

    2. 精准检索筛选在先对比证据。检索筛选多份申请日之前公开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文献,选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作为基础证据,配套多份辅助对比文件,构建多层级证据组合,区分哪些技术特征已被证据直接公开、哪些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

    3. 严格适用创造性 “三步法” 开展论证。以最接近现有技术为基础,梳理每一项权利要求的区别技术特征,明确该特征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结合其他对比文件给出的技术启示,论证区别特征属于被证据公开或者为本领域公知常识,技术方案整体显而易见,不具备创造性。

    4. 口头审理阶段充分抗辩回应。口审环节针对专利权人的抗辩意见逐项回应,针对散热器结构、可拆卸连接、透镜密封装配、压框定位结构、电源容置结构等争议技术点逐一辩驳,完整向合议组展示证据结合逻辑与法律说理,强化合议组对我方观点的采信。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合议组全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认定涉案专利 1‑10 项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作出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


    五、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机械结构类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典型案件,案件的胜诉充分体现:专利获得授权不等于权利稳定,实用新型未经实质审查,存在较大稳定性风险,企业遭遇专利壁垒,可以通过无效宣告程序挑战专利权效力,从根源化解竞争风险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黄丽律师团队兼具专利技术理解能力与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经验,熟练处理专利无效宣告、专利侵权诉讼、知识产权确权抗辩等业务。本案能够实现 “全部权利要求无效” 的胜诉结果,离不开对专利技术的深度拆解、精准的现有技术检索、严谨的法律论证,以及口头审理环节专业有效的当庭陈述。


    附无效宣告请求书:




    1. 图片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执业律师,兼具专利代理师与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 行业稀缺三重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五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代理的案件数量名列行业前列,尤其注重案件处理质量,擅长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处理案件,具备高超的翻案逆转能力,多件案件获最高院、省法院翻盘,全国及华南地区知名实战派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同时精通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商标纠纷及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兼顾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与战略咨询。

    图片

    黄丽

    huangli@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黄丽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资深专利律师。自执业以来,独立处理过几百件各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每年参与处理的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超过一百件,常年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具备深厚的知识产权法理论功底与丰富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经验。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域名争议、商业秘密诉讼等案件。民事纠纷,专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经济商事纠纷、强制执行案件,擅长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欠款追偿、终本案件恢复执行、财产查控、执行异议复议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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