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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至专律所|薛金波、黄丽律师代理便携风扇外观专利侵权案终审胜诉
    2026/8/19 11:34:49

    本期我们一起回顾由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黄丽律师代理的某便携风扇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维权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全部驳回侵权方上诉,维持一审胜诉判决,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创新成果与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一、案件信息

    • 案号:一审(2023)粤 03 民初 4162 号;二审(2023)粤民终 6499 号

    • 审理法院:一审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委托方:广州某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原审原告、被上诉人)

    • 代理方: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 薛金波律师、黄丽律师

    • 案件结果: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被告构成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判令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下架侵权产品网络链接、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判令侵权方向我方委托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 40000 元;全部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侵权方承担。


    二、案件背景

    委托人系涉案便携风扇外观设计专利的共有专利权人,涉案专利已完成授权、按时缴纳年费,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显示专利不存在不符合授权条件的缺陷,专利权状态稳定有效。

    委托人经线上平台监测发现,市场上有经营主体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大规模生产并通过 1688 电商平台销售、许诺销售与涉案专利高度近似的便携风扇产品。涉案店铺对外宣传自身为生产厂家,展示厂房、流水线图片,存在大批量交易记录,侵权行为持续,直接抢占原创产品市场,损害委托人的商业利益。

    为制止侵权行为,固定侵权证据,委托人开展可信时间戳取证、公证购买取证,完成侵权产品封存,委托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销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三、案件争议点

    1. 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专利是否构成近似,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侵权方抗辩,该类产品设计空间较小,产品头部出风口、支架细节、进风孔等局部存在差异,主张两者不构成近似,不成立专利侵权。


    2. 侵权主体是否存在制造行为侵权方仅认可销售、许诺销售行为,否认自身实施制造侵权产品的行为。


    3. 侵权方二审提交专利评价报告,试图以此否定侵权比对结论,能否得到法院采信


    四、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薛金波、黄丽律师组建知产办案团队,围绕证据梳理、侵权比对、制造行为推定、抗辩意见反驳开展全流程代理工作:

    1. 夯实权利基础与侵权证据整理专利证书、年费缴费凭证、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专利效力稳定;整合时间戳、公证书、封存实物、电商页面截图,完整固定侵权产品展示、销售、交易规模等事实证据链。


    2. 聚焦外观专利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裁判规则针对侵权方提出的 “局部差异即不构成近似” 的抗辩,代理律师重点论证:涉案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核心设计要点在于产品头部蘑菇头造型、三叉可弯折支架的整体组合;侵权产品完整复刻该核心创新设计;双方差异仅属于出风口、防滑纹路、进风孔等细微局部改动,一般消费者视角下不会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应当认定构成近似侵权。


    3. 多角度举证证明被告存在制造行为结合被告工商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位于工业园区厂房、电商平台 “自产自销、生产加工” 宣传、展示厂房流水线照片,同时结合侵权产品无任何厂商标识、被告无法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据等事实,论证被告实际实施制造侵权产品的行为,不能适用合法来源抗辩,应当承担包含经济损失在内的完整侵权赔偿责任。


    4. 二审阶段针对性反驳对方新证据针对侵权方二审提交专利评价报告用于否定侵权的主张,代理律师当庭发表质证及代理意见,明确专利评价报告仅用于判断专利稳定性,不能替代法院的侵权比对,不能作为不侵权依据,该观点被省高院终审判决采纳。


    5. 法定赔偿维度充分说理结合被告存在制造行为、线上持续销售、存在多笔大额交易记录、我方公证费、产品购买费等维权成本,请求法院在法定赔偿区间内酌定合理赔偿金额,同时主张停止侵权、下架链接、销毁库存等禁令类诉求。


    五、总结

    本案是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外观设计专利维权的典型胜诉案例。本案中代理律师准确把握外观专利侵权司法裁判标准,精准区分产品 “核心创新设计要点” 与次要局部细节,充分运用电商平台公示信息、工商信息、举证责任规则,成功让法院认定侵权方的制造行为,实现 “停止侵权 + 经济赔偿 + 维权费用赔付” 的维权效果。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深耕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擅长处理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取证、外观专利侵权比对、制造行为推定、一二审全流程知识产权诉讼,能够为创新企业提供从证据固定、诉讼代理到侵权风险排查的一体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助力企业保护创新成果。


    附判决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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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执业律师,兼具专利代理师与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 行业稀缺三重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五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代理的案件数量名列行业前列,尤其注重案件处理质量,擅长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处理案件,具备高超的翻案逆转能力,多件案件获最高院、省法院翻盘,全国及华南地区知名实战派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同时精通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商标纠纷及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兼顾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与战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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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丽

    huangli@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黄丽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资深专利律师。自执业以来,独立处理过几百件各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每年参与处理的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超过一百件,常年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具备深厚的知识产权法理论功底与丰富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经验。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域名争议、商业秘密诉讼等案件。民事纠纷,专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经济商事纠纷、强制执行案件,擅长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欠款追偿、终本案件恢复执行、财产查控、执行异议复议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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