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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至专律所|黄丽、薛金波律师代理实木灯具外观设计专利一审胜诉
    2026/8/3 11:33:57

    灯具行业外观仿冒侵权频发,权利人维权常遭遇被告制造行为否认、夫妻共同经营免责、陷阱取证抗辩多重阻碍。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黄丽、薛金波律师团队受托代理专利权人维权,完整固定侵权证据、精准拆解对方全部抗辩理由,一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全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判决侵权方停止全链条侵权并连带承担赔偿责任,充分彰显本所在外观设计专利维权领域成熟的办案体系与专业胜诉能力。


    一、案件基础信息

    1. 案号:(2023) 粤 73 民初 956 号

    2. 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3.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4. 涉案专利:实木灯外观设计专利

    5. 委托方:陈某(原告)

    6. 代理方: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黄丽、薛金波律师

    7. 案件结果:法院认定两名被告共同构成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全部侵权行为,二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全部维权合理开支合计 40000 元,案件大部分诉讼费由侵权方承担,我方当事人核心维权诉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二、案件背景

    委托人系实木灯具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专利授权多年且按时缴纳年费,权利状态稳定,国知局出具评价报告确认无授权缺陷。权利人经市场排查发现,市场存在多款外观高度近似的仿冒灯具,侵权方通过微信线上接单、工厂组装生产、快递发货全渠道实施侵权,同时通过朋友圈持续展示侵权产品招揽客户。

    为固定完整侵权证据,当事人委托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开展维权。律师团队制定公证取证方案,全程跟进微信沟通、样品订购、款项支付、货品收货封存全流程,形成公证书、时间戳、实物封存件、转账记录、工厂生产视频完整证据链,正式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三、案件核心争议点

    本案被告提出多重抗辩,也是灯具外观专利维权高频难点:
    1. 不构成制造行为抗辩被告主张产品系根据采购方图片组装,仅少量接单,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

    2. 陷阱取证抗辩被告声称是我方诱导生产、下单取证,取证合法性存疑;

    3. 夫妻一方免责抗辩共同被告中一方主张仅为家庭主妇,未参与经营,不承担侵权责任;

    4. 产品不近似抗辩主张被诉灯具与涉案专利仅局部细微差别,整体视觉不近似;

    5. 赔偿金额过高抗辩要求法院大幅调低赔偿数额。


    四、代理思路

    1. 前置精细化公证取证,夯实事实基础

    黄丽、薛金波律师结合灯具行业线上经营特点,设计分层取证方案:同步固定微信许诺销售聊天记录、完整下单付款凭证、工厂生产视频、公证收货封存实物,通过公证处、可信时间戳双重固化证据,从源头堵死被告否认销售、许诺销售行为的空间,证据链条完整闭环。


    2. 精准拆解 “制造行为” 法律定义,驳斥被告组装免责主张

    庭审中律师明确:专利法中制造包含组装加工行为,被告自有加工场地、主动对外展示产品、独立完成灯具组装,且无法提供任何合法货源凭证,结合无厂名外包装、生产实拍视频等佐证,完整论证被告属于侵权产品制造者,该观点被法院全部采信。


    3. 击破 “陷阱取证” 抗辩,论证取证合法合规

    针对被告诱导取证主张,律师当庭梳理完整聊天时序:侵权方主动发送多款灯具图片供选购,并非我方提供侵权产品图纸;被告本身长期对外供货,取证仅固定其固有经营行为,不存在诱导生产情形,法院认定被告该抗辩无证据支撑,不予采纳。


    4. 穿透夫妻共同经营事实,认定连带侵权责任

    针对夫妻一方免责抗辩,薛金波律师梳理转账流水、经营沟通记录,指出涉案货款直接转入配偶个人账户,二人在侵权经营中存在明确意思联络,属于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成功突破个体经营者夫妻分工规避赔偿的常见套路。


    5. 严格适用外观专利比对规则,论证产品整体近似

    办案律师紧扣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法定比对原则,向法庭逐项拆解灯具吸顶盘、灯臂、灯罩、整体比例设计要点,明确双方仅灯臂存在微小弧度差异,不足以改变一般消费者整体视觉感受,不构成实质性区别,充分论证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6. 合理举证维权成本,争取足额法定赔偿

    律师完整提交律师费、公证费、产品购买费全部票据,结合侵权行为覆盖制造 + 线上许诺销售 + 线下发货全链条、被告存在持续经营侵权情节,向法庭完整陈述赔偿裁量参考要素,法院综合全案情况,全额支持包含维权合理开支在内的赔偿主张。


    五、案件总结

    1. 本案覆盖灯具外观专利维权全部典型抗辩难点,通过本次胜诉明确:线上微信接单、工厂组装均属于专利侵权制造行为;夫妻共用账户收款、共同参与经营需连带担责;仅局部细微造型差异无法规避外观专利侵权责任。

    2.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专注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全品类知识产权诉讼与非诉业务,拥有多名深耕知产领域专业律师,大量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商标维权胜诉判例,为制造业、电商、文创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知识产权法律保障。

      灯具、家居产品创业者、生产厂商,应当提前布局外观专利保护;遭遇仿冒切勿自行取证,建议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固定侵权证据,通过司法途径停止仿冒、追回经济损失,维护自身品牌设计权益。


    如果您的企业遇到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


    附判决书(部分):


    1. 图片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执业律师,兼具专利代理师与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 行业稀缺三重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五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代理的案件数量名列行业前列,尤其注重案件处理质量,擅长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处理案件,具备高超的翻案逆转能力,多件案件获最高院、省法院翻盘,全国及华南地区知名实战派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同时精通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商标纠纷及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兼顾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与战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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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丽

    huangli@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黄丽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资深专利律师。自执业以来,独立处理过几百件各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每年参与处理的专利侵权及无效案件超过一百件,常年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具备深厚的知识产权法理论功底与丰富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经验。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域名争议、商业秘密诉讼等案件。民事纠纷,专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经济商事纠纷、强制执行案件,擅长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欠款追偿、终本案件恢复执行、财产查控、执行异议复议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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