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号:(2022) 粤 73 民初 2152 号
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委托方:冉某(原告)
代理方: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
案件结果:判令被告向委托人赔偿经济损失与维权合理开支合计 12000 元,驳回原告超额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双方责任比例分担,委托人维权核心诉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委托人自主设计灯饰配件产品,依法取得合法有效的外观设计专利,按时足额缴纳年费,同时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稳定性无瑕疵。
委托人通过市场排查,发现线下实体门店未经许可,公开陈列、展示与专利外观高度近似的同款灯饰配件,属于专利法规定的许诺销售侵权行为。该门店经营者拒不停止侵权,委托人遂委托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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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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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件总结
本案被告缺席放弃全部抗辩权利,法院采信我方全套证据,认定门店陈列行为构成许诺销售专利侵权,判令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原创设计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该案是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在灯饰、轻工品类外观专利维权典型胜诉案例。针对线下实体店陈列仿品、个体商户侵权、被告拒不出庭等常见维权难点,团队熟练对接知产维权中心调取官方勘验证据,标准化搭建权属、侵权、损失证据链条,高效帮助原创设计者打击仿冒行为。如果您是灯具、小商品、家居配件等行业原创从业者,线下门店、市场出现仿品陈列侵权,想要开展专利维权、固定侵权证据、主张侵权赔偿,都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结合行业特点定制专属维权方案,以专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守护您的原创设计与市场收益。
附判决书(部分):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执业律师,兼具专利代理师与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 行业稀缺三重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五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代理的案件数量名列行业前列,尤其注重案件处理质量,擅长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处理案件,具备高超的翻案逆转能力,多件案件获最高院、省法院翻盘,全国及华南地区知名实战派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同时精通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商标纠纷及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兼顾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与战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