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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至专律所|薛金波律师团队代理被告在擀筋棒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取得一审胜诉
    2026/6/16 11:38:11

    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产品外观近似性判定是案件胜负的核心关键,也是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难点所在。本期为大家分享一则过往经典知识产权诉讼案例,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凭借深厚的专利法专业功底、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以及细致入微的物证比对能力,在一起标的额 8 万元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作为被告方代理律师成功抗辩,最终帮助当事人实现全盘胜诉,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经营权益,再次彰显了本所在知识产权侵权抗辩领域的专业实力与办案水准。


    一、案件基础信息

    1. 案号(2022) 粤 73 民初 4184 号

    2. 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3.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4. 委托方龙门某家具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被告)

    1. 代理方: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

    2. 案件结果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无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销毁模具及库存产品等任何民事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二、案件背景

    涉案案件源于一款民用按摩类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争议。原告合法持有一款 “擀筋按摩美容棒” 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历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权评价报告核验以及多次无效宣告审查,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专利权状态稳定。


    原告认为市场上流通的同类产品涉嫌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通过线上公证购买、证据固定等方式取证后,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涉案产品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行为构成专利侵权,要求涉案产品经营方立即停止全部侵权行为、销毁生产模具与库存产品,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 8 万元。


    我方当事人(被告)作为被起诉的产品经营主体,收到诉讼材料后委托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本次专利侵权应诉事宜。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固定产品实物证据,全面启动应诉抗辩工作。


    三、案件核心争议点

    结合原被告诉辩意见及庭审审理焦点,本案核心争议集中在两大层面:

    1. 行为定性争议原告主张被告存在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完整侵权行为;被告认可销售、许诺销售行为,否认自行制造产品。

    2. 侵权判定核心争议被诉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原告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被诉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也是决定本案最终走向的最关键争议焦点

    3. 赔偿数额争议即便侵权成立,原告主张的 8 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是否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


    四、代理思路

    接手案件后,办案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了清晰务实的应诉方案,重点从几方面开展工作:

    1. 1.梳理全部案件材料逐一核查涉案专利证书、评价报告、无效宣告文书等全套资料,理清专利设计特点与保护边界,同时熟练掌握外观设计侵权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审判标准。

    2. 2.逐项对比产品外观当庭拆开公证封存的实物,将被诉产品和专利设计图细致比对,明确指出二者在整体造型、凹槽样式、按摩部件形态上存在多处明显区别。这些差异都是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到的,足以让两款产品区分开来,并不构成外观近似。

    3. 3.直击核心进行抗辩庭审中主打 “产品外观不近似、不构成侵权” 这一核心观点,从根源上反驳对方的侵权主张。同时针对对方高额赔偿诉求进行答辩,说明其索赔缺乏相应依据。对于双方有分歧的生产行为问题,也结合证据如实陈述观点。

    4. 4.清晰呈现观点论据庭审过程中,律师结合实物、图片和法律规定条理清晰地陈述意见,把产品差异、法律依据完整展示给法庭,让裁判人员充分理解我方主张。


    五、案件总结

    本案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最终采纳我方全部抗辩意见,认定被诉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存在多处实质性差异,二者不构成近似,专利侵权不成立,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我方当事人全面胜诉。

    此次胜诉,是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抗辩领域又一典型成功案例。作为深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专业律所,本所长期专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专利侵权应诉、抗辩案件,团队律师熟稔知识产权司法裁判尺度、证据规则与专利比对标准,能够从专利权利解读、实物比对、法律适用等多个维度制定最优应诉方案。

    面对日益增多的知识产权维权诉讼,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将持续秉持 “专业、严谨、高效” 的服务理念,依托丰富的诉讼经验与扎实的专业能力,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法律保障,助力企业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未来,本所也将继续深耕知识产权领域,以专业法律服务赋能企业稳健经营与创新发展。

    附判决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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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执业律师,兼具专利代理师与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 行业稀缺三重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五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代理的案件数量名列行业前列,尤其注重案件处理质量,擅长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处理案件,具备高超的翻案逆转能力,多件案件获最高院、省法院翻盘,全国及华南地区知名实战派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同时精通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商标纠纷及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兼顾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与战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