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侵权主体认定、产品近似比对、侵权行为取证均是实务难点。今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起由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代理灯具领域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维权的案件,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与专业法律论证,一审取得全面胜诉,再次彰显律所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的过硬实力。
我方当事人系某款灯具产品外观设计的合法专利权人,该专利权利状态稳定。经调查发现,两家市场经营主体擅自制造并销售与涉案专利外观高度一致的灯具产品,涉嫌侵害我方专利权。我方团队通过公证取证、实地调查等方式固定侵权事实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庭审中,被告否认侵权行为,我方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侵权认定。
两名被告是否共同实施了制造、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
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是否构成近似,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现有证据能否佐证被告的侵权事实,被告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全方位固定侵权证据
整合公证文书、实地取证照片、交易单据、宣传资料、经营名片等多项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清晰印证两名被告分工合作、共同开展侵权产品销售、制造的事实,夯实案件事实基础。
精准开展外观比对
严格遵循外观设计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的司法判定原则,结合产品正常使用状态下的视觉呈现,逐一对比被诉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整体造型、细节设计,证明二者无实质性差异,足以被普通消费者混淆,依法构成近似。
厘清主体侵权责任
结合两家经营主体的经营地址、对外标识、交易凭证、宣传物料等关联信息,论证二者存在混同经营、共同侵权的情形,主张双方应当共同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精准适用法律条文
结合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围绕侵权行为性质、专利类型等展开论述,明确被告未经许可实施专利产品制造、销售行为,已构成典型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本案涉及多方侵权主体认定、证据链搭建以及外观设计专业比对,审理难度较大。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律师团队深入梳理全案证据,精准运用专利侵权判定规则,有力驳斥对方抗辩意见,成功帮助专利权人维护合法权益。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深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长期处理灯具、日用品、工业品等多品类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类专利侵权纠纷,精通取证、庭审、维权全流程业务。律所熟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各级法院裁判尺度,可为各类企业、个人提供专利维权、侵权应诉、知识产权合规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全力守护客户的创新成果。
附判决书(部分):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执业律师,兼具专利代理师与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 行业稀缺三重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五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代理的案件数量名列行业前列,尤其注重案件处理质量,擅长作为被告方代理人处理案件,具备高超的翻案逆转能力,多件案件获最高院、省法院翻盘,全国及华南地区知名实战派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同时精通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商标纠纷及技术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兼顾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与战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