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获得全面胜诉。法院作出(2025)粤 73 民初 8136 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我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赔偿及法律责任。
本案由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薛金波律师、黄丽律师共同代理,成功为家具企业打赢外观专利侵权抗辩,是律所在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侵权抗辩、现有设计抗辩领域的又一标杆胜诉。
一、案件基本信息
Guangdong Zhizhuan Law Firm
- 案号:(2025)粤 73 民初 8136号
- 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家具)
- 专利信息:圆桌(XC)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213049****.3
- 代理方:薛金波律师、黄丽律师
-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胜诉亮点
Guangdong Zhizhuan Law Firm
精准外观比对,直击差异要点法院经审理认定: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桌面层数、桌腿结构、整体外观上存在明显区别,不相同、不近似,未落入保护范围。
现有设计抗辩专业严谨团队提交多份在先设计证据,系统论证外观设计的公有领域特征,虽部分现有设计未被直接采纳,但整体抗辩逻辑有效强化了 “不侵权” 立场。
法律事实认定清晰有力法院最终认定:仅构成许诺销售,无充分证据证明制造、销售;且因未落入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诉请。
三、实务启示
Guangdong Zhizhuan Law Firm
外观设计比对看整体,并非局部相似即侵权
现有设计 / 现有技术是抗辩重要武器
被诉侵权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知产律师,可大幅降低风险
电商、制造业、家具行业最易遇专利投诉,提前布局可避险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广州南沙)
坚持专业、专注、专利,以实战胜诉为企业守住市场、保住生产、降低损失。
薛金波律师
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 15 年 +专注知识产权诉讼,尤其擅长:
权威实力
附判决书(部分):




薛金波
xuejinbo@buqinquan.com
专业履历:薛金波律师系广东至专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具律师与专利代理师双执业资质,深耕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十余年,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现受聘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专业能力获司法与行政领域双重认可。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行政裁决、专利无效程序等诉讼事务,以及专利侵权分析、专利无效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等非诉事务,与商标权和著作权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及商业秘密诉讼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