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以案说法 > 承办案件解读 > 正文
推荐律师
  • 擅长领域:专利侵权、专利无效、著作权侵权...
  • 擅长领域:专利维权、商标纠纷、不正当竞争...
  • 擅长领域:商标纠纷,域名注册,著作权侵权
  • 擅长领域:专利诉讼,专利布局,商标侵权
  • 专利权利要求存瑕一审仍胜诉!看我们如何力挽狂澜捍卫创新权益
    2025/6/23 9:39:00

    作为长沙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所,我们怀着无比振奋的心情,向业界分享这起极具典型意义的专利维权胜诉案。在原告与佛山市南海区某贸易部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中,尽管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存在撰写瑕疵,且涉及复杂的使用环境特征认定争议,但我们凭借专业的法律论证和严谨的证据体系,成功说服法院认定侵权成立,为委托人赢得一审胜诉判决,被告需赔偿 5 万元并停止侵权行为。

    一、案件背景:创新成果遭侵害,维权之路遇挑战

    原告是 “一种适应于一体窗的斜角式免钉隐形纱窗”(专利号 2023208*****.0)的专利权人,该专利通过免钉连接设计实现纱窗快速拆装,具有显著的技术创新性和市场价值。2024 年 3 月,原告发现被告在抖音、微信等平台宣传销售的隐形纱窗产品,经比对完全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然而,被告不仅否认制造行为,更抓住专利权利要求 1 中 “直角边框内形成限位插杆的扣槽” 这一表述瑕疵,主张专利保护范围不清,试图规避侵权责任。

    二、争议焦点:权利要求瑕疵与使用环境特征的法律博弈

    本案核心争议集中于两大法律难点:一是涉案专利权利要求 1 的 “直角边框” 是否为明显笔误;二是外框及其扣沿、扣槽是否属于使用环境特征。被告辩称,若扣槽位于内框的直角边框内,将导致锁扣结构无法与外框配合,专利技术方案存在实质性缺陷;同时主张外框属于必要结构特征,而被诉产品不含外框,故未落入保护范围。

    对此,我们团队深入研读专利说明书第 0012 段、第 0035 段及附图,发现说明书明确记载插杆需与 “外框内的扣槽” 卡接,且发明目的是实现内框与外框的免钉快速拆装。结合本领域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权利要求中的 “直角边框” 显然是 “外框” 的笔误,属于可通过说明书修正的非实质性瑕疵。此外,我们论证外框及其扣沿、扣槽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 “使用环境特征”—— 涉案专利作为内框组件,其技术方案的实施必然依赖与通用外框的配合,被告在销售时未对外框作特殊限定,且产品视频显示其可适配常规窗框凹槽,足以证明被诉技术方案适用于专利限定的使用环境。



    三、证据制胜:从电子取证到侵权比对的全链条论证

    在侵权行为认定环节,我们通过抖音平台认证信息、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被告官方账号自称 “**纱窗厂家” 并展示生产设备,客服明确承认 “自己工厂做的”,结合公证购买的产品实物及无制造商信息的包装,成功推定被告实施了制造行为。庭审中,我们将被诉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 1、2、7 进行逐项比对,重点证明锁扣插杆结构与使用环境特征的适用性 —— 尽管被诉产品未包含外框,但扣片、插杆等部件可与通用外框的扣沿、扣槽匹配,被告未能提供反证推翻这一技术适配性。

    四、胜诉意义:瑕疵专利维权彰显专业价值

    法院最终采纳我方全部主张,认定被诉技术方案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被告需承担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及赔偿 5 万元的法律责任。这一判决具有重要启示:即使专利权利要求存在撰写瑕疵,仍可通过说明书解释、技术特征比对等法律手段弥补;而使用环境特征的准确认定,需结合发明目的、行业惯例及证据链综合论证。



    此次胜诉不仅是对委托人创新成果的有力捍卫,更彰显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技术创新的包容与支持。作为代理律所,我们深感振奋与自豪,这一结果印证了专业法律论证在复杂专利纠纷中的决定性作用。未来,我们将继续以精湛的专业能力,为更多创新主体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让法律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坚实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