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商标使用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商标管理进入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企业的商标战略布局与日常管理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本文将从实务角度,对该《通知》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并为相关企业提供专业建议。
《通知》的核心精神在于强化商标的“使用”要求,防止商标囤积、闲置和恶意抢注,引导商标注册回归“识别商品来源”的本质功能。这延续并细化了《商标法》中“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被撤销”的原则,将其从被动应对撤销申请的事后救济场景,提升至主动规范、加强行政指导的常态化管理层面。
对企业的主要影响:企业需重新审视自身商标资产,确保核心商标及防御性商标在核定商品或服务上的真实、公开、合法使用。对于尚未投入使用的注册商标,应评估其商业价值与使用计划,避免因“沉睡”而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通知》明确要求商标注册人依法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并对其使用行为负责。这包括:
使用标识的规范性:使用的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一致,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组合或其组合方式。若确需改变,应另行提交注册申请。
使用范围的限定性:商标应严格使用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并标注注册标记,可能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注册标记的合规性:只有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才能标注“®”标记。对于未注册商标或申请中的商标,使用“™”也需谨慎,避免构成虚假宣传。
实务提示:企业应建立内部商标使用审计制度,定期检查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官方网站、交易文书等载体上的商标使用情况,确保合规,防范因不规范使用导致的行政查处风险及在维权诉讼中陷入被动。
《通知》再次强调了留存商标使用证据的重要性。完整、有效的使用证据,不仅是应对他人“撤三”申请、维持商标权的“防御盾牌”,也是在异议、无效宣告及侵权诉讼中主张权利的“进攻利器”。
关键证据类型包括:
销售证据:附有商标标识的销售合同、发票、提货单、银行单据等。
宣传证据:带有商标的广告合同、广告发布凭证、媒体报导、参展资料等。
产品证据:带有商标的商品实物、包装、说明书、标签等。
数字化证据:显示商标使用的网站截图、电商平台销售页面、社交媒体推广内容等,应注意保留时间戳和发布主体信息。
管理建议:企业应建立系统化的商标使用证据归档机制,按年度、按商标、按证据类型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证据能够清晰、连续地反映商标在核定商品上的公开、真实使用情况。
《通知》进一步明确,将持续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行为。这旨在遏制“搭便车”、“傍名牌”、囤积牟利等扰乱商标管理秩序的乱象,保护诚实经营者的创新成果与商誉。
企业应对策略:
防御性注册应适度:在进行防御性商标布局时,应结合业务发展规划与品牌战略,注重合理性与必要性,避免过度注册。
主动监测与异议: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及时发现与自身品牌相同或近似的恶意申请,在公告期内果断提起异议。
积极维权:对于已获注册的恶意商标,可依法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知》的导向,促使企业必须将商标管理从简单的“权利获取与维持”,升级为系统的“资产运营与价值提升”。
清理与优化:定期评估商标库,对不再使用或无使用计划的商标,可考虑通过转让、注销等方式进行优化,降低维护成本与管理风险。
核心商标强化使用:将市场推广资源与核心商标的使用深度绑定,通过持续、规范、广泛的使用,不断增强商标的显著性与知名度,积累品牌资产。
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商标注册、使用、维护、保护、运营全流程的内部管理制度,将其纳入企业合规与法务风控体系。
《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的发布,是对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实施的重要深化。它向市场主体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商标的价值源于规范使用与持续经营。对于企业而言,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主动适应新要求,建立健全商标管理体系,不仅能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更能为品牌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根基。
在知识产权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专业的法律支持至关重要。我们建议企业及时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对现有商标状况进行合规诊断,并制定与商业战略相匹配的商标管理方案,让商标这一重要的无形资产,真正成为驱动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