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央视3·15晚会以“共铸诚信 提振消费”为主题,揭露了多个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其中多起案例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包括商标滥用、虚假宣传、仿冒生产等。这些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威胁消费者健康与安全。以下结合晚会曝光的典型案例,解析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及现实挑战。
翻新卫生巾/纸尿裤:商标侵权与产品质量欺诈
一
涉事企业:梁山希希纸制品有限公司
关联品牌:嫚熙、Babycare、全棉时代、苏菲等
侵权类型:商标侵权、产品质量欺诈
案例解析:
梁山希希公司通过低价收购正规品牌的残次品、下脚料,翻新后重新包装销售。这些产品外包装仍标注原品牌商标(如“嫚熙”“全棉时代”),但实际质量低劣,甚至将废料打碎后作为原料二次销售。此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品牌的商标权,还通过虚假标注误导消费者,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例如,稳健医疗旗下的“全棉时代”品牌虽未被直接点名,但因代工关联可能面临消费者信任危机。
法律后果:
根据《商标法》第57条,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属侵权行为,企业可被处以罚款或承担民事赔偿。此外,以次充好违反《产品质量法》,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及消费者集体诉讼。
一次性内裤虚假灭菌与材质造假:商标滥用与虚假宣传
二
涉事企业:商丘市梦阳服饰有限公司、健芝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关联品牌:浪莎、初医生、贝姿妍
侵权类型:商标授权滥用、虚假宣传
案例解析:
多家代工厂为“浪莎”“初医生”等品牌生产一次性内裤时,未按国家标准进行灭菌处理,且以涤纶冒充纯棉材质。例如,健芝初公司伪造“环氧乙烷灭菌”标签,并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和灭菌视频,欺骗消费者。浪莎作为知名品牌,其代工厂的违规行为直接损害品牌信誉,可能构成商标授权管理失责。
行业影响:
此类行为暴露了商标授权链条的监管漏洞。品牌方若未严格监督代工厂,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并面临消费者索赔。
家电维修“刺客”乱象:服务商标信誉危机
三
涉事企业:重庆啄木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侵权类型:服务商标滥用、商业信誉损害
案例解析:
啄木鸟家庭维修平台作为国内最大第三方维修服务商,被曝“小病大修、乱收费”等问题。其宣传口号“除了感情不能修,啥都修”与实际服务严重不符,导致消费者投诉超6000条。尽管平台持有“啄木鸟”商标,但其服务质量与品牌承诺背道而驰,构成对服务商标核心价值的损害。
法律与市场警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台需对服务质量负责,若因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损失,需承担三倍赔偿。长期来看,品牌信誉崩塌将直接影响商标价值,甚至面临商标撤销风险。
虾仁保水剂超标:虚假标注与食品安全隐患
四
涉事企业:湛江尚方舟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鲜知肴食品公司
侵权类型:虚假标注、违反国家标准
案例解析:
部分企业为增重虾仁,超量添加磷酸盐保水剂(超国家标准6倍),且未在外包装标注添加剂信息。例如,尚方舟公司销售的“鲜冻虾仁”实际解冻后重量缩水70%,涉嫌欺诈消费者。此类行为虽不直接侵犯商标权,但虚假标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损害了消费者对产品标识的信任。
监管难点:
企业通过“包冰增重”等隐蔽手段规避检测,需加强生产环节的动态抽查与溯源管理。
大数据窃取隐私:软件著作权与数据知识产权滥用
五
涉事企业:云企智能科技、绿信科技、企腾网络
侵权类型:数据爬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案例解析:
多家公司利用爬虫技术开发“获客软件”(如“云客引流”“火眼云”),非法抓取短视频平台用户电话、微信信息,甚至窃取企业公众号关注者数据。例如,绿信科技的“点点蚁”软件一分钟可获取6位用户隐私信息。此类行为不仅侵犯个人隐私权,还涉嫌违反《著作权法》中对数据集合的保护条款。
法律边界:
根据《网络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未经授权收集个人信息可被处以违法所得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是消费者权益的基石
2025年3·15晚会曝光的案例表明,知识产权侵权与消费者权益损害高度关联。商标滥用、虚假宣传、数据窃取等行为,直接导致市场信任危机,甚至威胁公共安全(如非标电线电缆引发的火灾风险)。未来需从三方面加强治理:
1. 强化商标授权监管:品牌方需对代工厂实施全流程质量监控,避免“贴牌即免责”的惰性思维。
2. 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立法:明确爬虫技术使用边界,加大对非法数据交易的打击力度。
3. 推动消费者共治:通过公益诉讼、集体维权等方式,形成对侵权行为的常态化监督。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维护创新动力的需要,更是守护消费者健康与安全的底线。唯有筑牢法律与道德的双重防线,才能实现“共铸诚信 提振消费”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