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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主开发的技术会构成专利侵权吗?
    2023/1/17 11:21:29

    专利侵权诉讼中,不少案件的被告都是提出其使用的技术是自主开发的,认为不构成专利侵权行为。与作品独立创作受保护不同,自主开发的被控技术并不一定能得到保护。因此,对于被告的主张,法院的处理思路基本与被告主张自有专利抗辩相同,即法院要责令被告证明被控技术在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形成先用权,按照先用权的适用原则进行判断。

    如果被控技术晚于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后才有自主开发的,则不管是否公开,均不能对抗原告专利,其抗辩不能成立,无需进一步去审查被控技术和自主开发技术之间的关系。比如在尼欧普兰公司诉被告中威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中,中威公司主张其被其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系自主开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因此,不构成对原告的专利侵权行为

    对此,法院认为:首先,被告中威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系其自主开发。其次,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权,即当一项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后,他人即不行实施该技术方案,而无论他人实施的该技术方案是否为自主开发,除非其能证明具有先用权,即其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现被告中威公司并不能证明其具有先用权,因此,其自主开张抗辩亦不能成立。再者,虽然被告公司中威公司亦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取得了客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但该专利申请日为20051013日,对比原告,亦是原告专利在先取得的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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