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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保护与商标、著作权保护的不同特点
    2022/10/31 13:55:21

    作者:张玮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1条规定,制定《专利法》的宗旨之一在于“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利用”。上述规定表明,专利权的保护要有利于其保护客体,也就是发明创造的“推广利用”。对保护客体存在一种“推广应用”的需要,这是专利权与著作权和商标专用权之间十分重要的区别点。

    商标是将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区别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记。实际上,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是这种标记所代表的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商家的商业信誉。商业信誉高低由各个因素决定,包括经营管理的方式、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产品或者服务的发展历史、宣传广告的普及程度等,与商标标记的本身设计并没什么直接关联。商标的属性决定了要形成区别就要突出其个性。无论对商标标记本身而言,还是对其代表的商业信誉而言,都绝对没有要“推广应用”的要求。

    著作权的保护客体是文化艺术作品,但是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延及作品做表达的思想。如果科学家提出了一种新的重大科学理论,发表了一篇科学论文,著作权对他提供的保护是任何他人未经其许可不得出版、复制、发行、翻译、汇编等等,但是法律没有禁止他人利用享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所提出的科学理论。若他人根据这一科学理论,可以在其基础上开发出实际应用该理论的发明创造,从而获得专利权;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采用不同表达方式阐述,形成自己的著作权。换言之,著作权的保护并没有妨碍作品内容的“推广利用”。

    专利权则有所不同。专利权的保护客体是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一项发明创造被实践证明有价值后,从国家、社会和广大民众的利益出发,应当鼓励其推广应用。一般来说,有社会或经济价值的发明创造总是用得越快越好,越广泛越好。然而,专利权的效力恰好就在于禁止或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应用受保护的发明创造。对于产品专利来说,专利权禁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该产品;对于方法专利来说,专利权禁止使用该方法,并禁止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所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权的保护与对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相比,在是否需要“推广应用”方面的差别,有两个区别:

    专利权的保护期最短。

    在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为15年。(根据新专利法规定:202161日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5年)。相比之下,公民获得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去世后50年,大大长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商标专用权是可以定期续展的,因此其保护期限从理论上说可以无限长。

    ②《专利法》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没有规定刑事责任。

    我国商标法规定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作出罚款以及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用工具的行政处罚;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同时损害公众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的行政处罚,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比较,《专利法》对专利侵权行为没有行政处罚的规定,也没有刑事责任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行为能进行行政处罚,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能追究刑事责任。以往一些人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混淆起来,后经《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后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除非同时也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规定的四种情况之一,否则不会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因而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更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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