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检索又称为防止侵权检索或专利侵权主动检索,是用来判断自身的某一产品是否会侵犯其他专利的专利权,一般用于产品发布之前在特定区城范围内进行检索,预期后续是否会涉及侵权纠纷,由于专利权的范围是依据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来确定。
因此,检索的对象应当是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检索的目的在于查找出权利要求记载的与该产品技术方案相同的专利以及权利要求范围更大的专利。
例如, 2016 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U盾”专利侵权案,北京握奇公司起诉恒宝公司制造并销售的U盾产品侵犯其专利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恒宝公司制造、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以及使用该产品进行转账的物理认证方法侵犯了握奇公司的专利权,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法院判决恒宝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握奇公司经济损失 4900 万元,以及为握奇公司支付诉讼律师费100 万元。恒宝公司为此次侵权付出了巨额赔偿的代价,若其能够在制造销售产品之前进行专利侵权检索,规避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或者向专利权人寻求合作,或许能够避免此次损失。可见,有效的专利侵权检索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巨额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