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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有设计抗辩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该如何理解?
    2022/6/28 14:24:05

    作者:董景涛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在各个层面都大力提倡、鼓励技术自主创新和专利维权。而侵权赔偿数额在历次专利法修改中也被逐步提升,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对侵权法定赔偿数额作出更改,将侵权法定赔偿数额提至3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在科技强国战略的逐步推进下,提高法定赔偿额是提高侵权成本、遏制专利侵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然趋势。高额赔偿不仅影响企业的声誉,甚至会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在提高自主创新的同时,也要做好专利维权及应对专利侵权诉讼的策略。

    专利侵权诉讼中,作为被告的抗辩手段主要有:现有设计/技术抗辩、抵触申请抗辩、合法来源抗辩、不相同不相近似抗辩、权利用尽抗辩及先用权抗辩现有设计抗辩是实践中侵害外观专利案件较为常见的抗辩手段。

    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包括在国内外以出版物形式公开、以使用方式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等。为公众所知,指的是能够为公众所获得的状态,即公众可以获得,而不要求公众实际上已经获得。

    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设计属于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被诉侵权设计与一个现有设计相同或者无实质性差异的,应当认定被诉侵权人实施的设计属于现有设计。

    首先,现有设计抗辩所采用的证据必须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如专利侵权诉讼案中原告专利申请日是2020年3月而被告提交的现有设计比对设计的专利授权公告日是20209月,那么该比对设计当然不是本案专利的现有设计

    其次,现有设计的比对对象是被诉侵权设计与现有设计,该现有设计指的是现有设计文件中所展示的产品设计,包括图片、照片或者实物上能够确定的产品外观。

    最后,被诉侵权人一般只能援引一项现有设计来主张现有设计抗辩,而不能援引几项现有设计的组合来主张现有设计抗辩。但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与在侵权诉讼中主张现有设计抗辩的效力并不相同。宣告专利权无效系对专利权效力的否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而现有设计抗辩成立并不涉及对专利权效力的评价,仅是在个案中认定被诉侵权行为不侵犯专利权。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与法律一直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也促进各行各业市场健康发展。因此,掌握好专利侵权诉讼的抗辩策略显得极为重要。